公司設立程序

公司設立程序與設立各種形式的實體相同,但要求因結算而異。從 2013 年起,公司設立程序將通過一個名為 MERSIS(中央註冊系統)的新系統進行跟進 – 其步驟概述如下:

  • 使用 MERSIS 系統在線註冊
  • 檢查所選公司名稱和要使用的標題的適當性
  • 根據MERSIS要求制定公司章程並從系統中獲取跟踪號
  • 使用 MERSIS 追踪號碼訪問公證處或貿易登記處,讓股東簽署並見證公司章程
  • 準備創始人聲明,由創始人簽署
  • 設立時由股東出資的,繳納出資(僅適用於2018年開始的股份公司)
  • 支付保護競爭費用(資本承諾的 0.04%)
  • 使用 MERSIS 跟踪號以及所有其他相關文件和聲明向貿易登記處申請
  • 如果申請獲得貿易登記處批准,公司在註冊後成為法人實體
  • 以公司名義準備授權人的簽名通知,並由公證人或土耳其領事館公證。
  • 獲得公證人認證的法律書籍
  • 在法律要求的條件下準備發票,並由簽約打印機打印。

註冊要求

獲得“法人實體”地位後,公司應:

  • 在區稅務局登記
  • 在省社會保障辦公室登記
  • 獲得市政當局的許可以開始運營

從事貿易的單位還必須在商會註冊,從事生產的必須在工業商會註冊。

在稅務局登記

納稅人在設立法人實體的情況下,以及搬遷地址、更換工作、更換業務或關閉時,都必須通知稅務局。

相關稅務局官員將到公司註冊辦公地址進行檢查。公司總經理(或獲得授權的人員)必須親自到辦公室並簽署檢查文件。

在變更或關閉法人實體的情況下,授權代表公司的人必須在變更/關閉之日起 1 個月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社會保障登記

雇主必須在任何僱員開始工作之前向社會保障局提供根據提供的模板準備的商業聲明。這也可以通過商業登記處完成,商業登記處必須在收到有關公司成立、合併、搬遷、轉讓或其他變更的信息後 10 天內通知社會保障局。

市政當局的許可證

根據市政稅收法,工作場所必須先獲得開業許可才能開業和經營。市政當局有權向市政當局和鄰近地區範圍內的企業頒發經營許可證和工作許可證。公司應向當地市政當局申請營業執照和工作許可證,這些許可證將在進行必要的檢查後頒發。

如果營業地點位於市政邊界之外,則應向州長和/或省尋求執照和許可證。